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关于对马龙银矿历史遗留废渣处置场风险防控工程、新华村、桃树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索引号:sthjj -/2022-0822001 公文目录:审计整改情况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22日 文章来源: 文  号:双环〔2022〕8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关于对马龙银矿历史遗留废渣处置场风险防控工程、新华村、桃树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双柏县审计局:

  贵局审计组依法对我局实施的马龙银矿历史遗留废渣处置场风险防控工程、新华村、桃树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双柏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和《双柏县审计局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和决定书下达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关股室人员认真进行了学习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根据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双审财报〔202212号)和《双柏县审计局审计决定书(双审投决【20229号)要求,现将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承建单位违法转包工程整改情况:针对双柏垠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将工程违法转包给双柏旺发建筑工程施工队的问题,我局在发现该问题后已后及时纠正了违法转包行为,并停止支付双柏旺发建筑工程施工队工程款。我局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我局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按项目单独核算项目建设成本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组织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进行了学习,督促相关人员强化岗位责任及时完善了建设项目核算资料,归集项目建设成本,建立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制度。

  (二)重复支付招标代理费22000元的整改情况:经我局向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核实,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于2020429日向中标单位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开具收款收据的方式收取招标代理费用22000元。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在不知代理机构已向中标单位收取22000元招标代理费的情况下,依据招标代理合同向招标代理单位(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费22000元(202012月)。在审计组提出后,我局已积极整改,主动通知招标代理单位将多收的22000元代理费收退还给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89日招标代理机构已将重复收取的22000元代理费退还给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详见附件1

  三、工程结算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结算审核不到位,多计工程价款660961.33元问题(双柏县马龙银矿历史遗留废渣处置场风险防控工程多计406816.96元,新华村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多计19204.80元,桃树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多计243939.57)的整改情况:截止至目前,我局严格按审计报告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多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进行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再支付。

  1.双柏县马龙银矿历史遗留废渣处置场风险防控工程结算价6777822.68元,审计价6371005.72元,多计工程款406816.96元,已累计完成拨款5180000元,还需拨付施工单位工程款1191005.72元,待项目通过州级竣工验收后,及时于县财政局对接,将未拨付的工程尾款1191005.72元尽快拨付给施工单位。

  2.新华村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结算价908781.66元,审计价889576.86元,多计工程款19204.80元,已累计完成拨款728000元,还欠施工单位161576.86元,目前,该项目已组织通过验收,待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整改完成后将及时将未拨付的工程尾款161576.86及时拨付给施工单位。

  3.桃树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结算价997692.99元,审计价753753.43元,多计工程款243939.57元,已累计完成拨款760000元,存在多付工程款6246.57元。经督促,施工单位于2022819日将多支付的6246.57元工程退还我局。(详见附件2

  特此报告

  附:

 

 




下载